2024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12月20日专为备考2024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出租人如果只是对承租人的一般违法行为不挙报,则不能对出租人进行处罚。
答 案:对
2、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应当当场收缴罚款。
答 案:错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含着“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的基本内涵。
答 案:对
4、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应当吊销许可证。
答 案:错
5、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10人。()
答 案:错
解 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10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5件。
6、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答 案:对
7、实体公正是程序公正的价值追求,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
答 案:对
8、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应当依法给予处罚。
答 案:错
单选题
1、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
- A:上诉
- B:申诉
- C:起诉
- D:要求复议
答 案:D
解 析:《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故D项正确。本题需要区分四个概念:要求复议是司法系统内部的救济措施,是内部监督的一种;上诉是省事人对一审未生效的裁判在法定期限内明示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诉讼行为;申诉是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重新审查的处理案件的诉讼请求;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治安案件应当坚持()的原则
- A:惩治与宽大相结合
- B:打击与教育相结合
- C: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答 案:C
3、周某携带匕首趁郑某不备,将其挂在脖子上的手机(价值2000元)拽下后逃走。周某的行为构成( )。
- A:抢夺罪
- B:盗窃罪
- C:抢劫罪
- D:诈骗罪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司法解释,“携带凶器抢夺”,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抢夺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进行抢夺的行为。携带认定:现实支配,行为人随时可以使用自己所携带的物品。
4、下列选项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是()
- A:甲因超载运输被交管部门罚款200元后,又被査出其运输的物品属国家一级文物,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 B:联合执法检査中,工商局以无照经营为由对乙企业罚款500元,卫生局以卫生不合格为由对乙企业罚款300元
- C:丙醉酒驾车,致一人死亡,交警大队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后公安机关以丙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检察院批捕
- D:工商局以无照经营为由对丁企业罚款500元,一周后,工商局以处罚过轻为由要求丁企业再缴纳罚款300元
答 案:D
解 析:“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适用的原则,是指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同一理由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但如果依法应当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数种处罚的,依法在给予其中一种处罚后,再给予其他应并处的行政处罚,是允许的。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处罚。A选项中法院并不属于行政机关,法院的处罚属于刑事处罚而不是行政处罚,交管部门和法院根据不同的事由对甲某进行了两次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A选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B选项中,工商局和卫生局是分别根据不同的违法事由对乙企业进行了两次罚款,因此B选项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C选项中,交通部门对丙某采取的是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是依据刑法的规定,提请逮捕,因此并不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D选项明显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5、 严某为县公安局民警,与常某为好友。常某举报郑某正在非法贩运药品,严某遂将路途中的郑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此后,严某将郑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常某到外县卖掉,将所得钱财与常某平分。后经县医院举报,查明此药品系县医院委托郑某运送,并非郑某非法贩运。本案中,县医院能否向严某所在公安局请求国家赔偿?( )
- A:能,因为严某违法行使职权并给县医院造成损失
- B:不能,因为严某的行为不是行使职权的行为,而是个人行为
- C:能,因为公安局是严某所在单位
- D:不能,因为县医院的损失是由严某的职权行为与李某的共同行为造成
答 案:B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5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案中,严某将路途中的郑某截住并带回公安局审查,将郑某车内的药品私自交给常某到外县卖掉,所得钱财与常某平分的行为不是在履行职务行为,属于个人违法行为。因此,县医院无权就此请求国家赔偿。
6、属于法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情况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 A:许可申请人
- B:许可受益人
- C:利害关系人
- D:相关当事人
答 案:C
解 析:本题的考核要点为申请撤销行政许可。依《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利害关系人申请,对于属于法定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情况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卜级行政机关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故应选C。
7、公安派出所是()。
- A:公安机关
- B:公安机构
- C:既不是公安机关也不是公安机构
答 案:B
8、张某在离婚前找人借钱购买了一张福利彩票,再婚后发现该彩票中奖10万。这笔财产是()
- A:张某个人财产
- B:张某原夫妻共同财产
- C:张某购彩票借钱债主财产
- D:张某再婚夫妻共同财产
答 案:B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①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②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指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夫妻所得的财产,(约定的除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资、奖金;②生产、经营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知,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买彩票中奖所得应属夫妻共有财产。根据题意,张某购买彩票的行为发生在与原夫妻的婚姻存续期间。因此,彩票中奖10万的财产属于张某原夫妻共同财产。
多选题
1、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采用()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 A:刑讯逼供
- B:引诱
- C:欺骗
- D:威胁
答 案:ABCD
2、甲、乙系对门邻居,同时装修房屋。某日,在甲家装修的丙公司工人丁误将乙堆放在公共过道上的瓷砖当成甲所有,贴到甲甲厨房墙壁。乙可以要求()。
- A:甲返还原物
- B:甲返还不当得利
- C:丙公司赔偿损失
- D:丙公司与丁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 案:BC
3、以下哪些情形应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作出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 A:14至16周岁
- B:70周岁以上
- C:孕妇
- D:精神病患者
答 案:ABC
4、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中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B:对行政机关侵犯农村承包经营权的行为不服的
- C: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发放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不服的
- D:对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保护公民受教育权的行为不服的
- E: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行为不服的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据此,A项、B项、C项和D项的行为属于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均能进行行政复议。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糾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E项对行政机关对民事糾纷的调解行为不服,只能依法申请仲裁或民事诉讼,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E项错误。
5、贪污罪的犯罪对象是()。
- A:公共财物
- B:国有财物
- C:私人财产
- D:无主财产
答 案:AB
6、 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
- A: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 B: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C: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 D: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 E: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答 案:BCDE
解 析:《行政许可法》第7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因此,A项应该产生行政注销的法律后果,不是撤销,而是注销,A项错误。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因此,B项、C项、D项和E项正确。
7、 人民警察遇到下列情形,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的是( )。
- A:寻衅滋事,经警告无效的
- B:侮辱妇女,经警告无效的
- C:袭击人民警察,经警告无效的
- D:抓获犯罪分子时,犯罪分子脱逃的
- E:押解犯罪分子时,犯罪分子脱逃的
答 案:ABC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规定:“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一)结伙斗殴、殴打他人、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六)袭击人民警察的……”故选A项、B项、C项。D项、E项所列举情形属于逃跑,应用约束性警械约束其行动。
8、下列哪些情况,应当变更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 A:某甲涉嫌抢劫罪,应当逮捕因患有严重疾病而取保候审的,其病已痊愈
- B:某乙涉嫌组织卖淫罪应当逮捕,但因怀孕被取保候审,人流手术出院后
- C:某丙因故意杀人,但证据不符合报捕条件而被取保候审,期间多次恐吓证人
- D:某丁因涉嫌合同诈骗,应当逮捕但证据不足而被取保候审,期间,其保证人不能继续承担保证义务
答 案:AC
主观题
1、某人使用针管注射毒品被查获,其注射针管属()。
答 案:作案工具
2、领导调动你,你觉得知识背景和能力不胜任,另一职位比较适合,你怎么办?
答 案:(1)如果领导调我到这个职位是因为不熟悉我,那么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向领导说明,我的特长和知识背景。请求调到另一职位。如果领导把我调到这个职位是想锻炼我的能力,我会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并对领导表示感谢。
(2)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定位,摆正心态,把这次调整当作一次机会,努力锻炼自己,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我会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事关系和工作环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3、简述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的条件包括什么?
答 案:(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防卫
(4)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4、执法为民是()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答 案: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5、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 案:审判权
6、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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