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3月19日专为备考2025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不满16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
答 案:错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2、甲因涉嫌受贿罪被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因需外出就医,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甲离开所居住的县前,应当征得人民检察院同意。
答 案:对
解 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91条规定,被取保候审人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应当经负责执行的派出所负责人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在批准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前,应当征得决定机矢同意。
3、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需检查妇女身体时,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答 案:对
4、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即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5、对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答 案:对
6、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其正常行驶的,应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答 案:对
7、当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型文娱、体育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答 案:错
8、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
答 案:对
单选题
1、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为动产的,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A:行政机关
- B:被执行人
- C:执行对象
- D:上一级行政机关
答 案:A
解 析:《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故A项正确。考生注意看清题干中的表述是“动产”,切勿粗心大意。
2、 甲向乙传授了盗窃、诈骗、抢夺技术,乙利用甲传授的犯罪方法多次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犯罪行为。甲构成( )。
- A:传授犯罪方法罪
- B: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
- C: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数罪并罚
- D:传授犯罪方法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择一重处罚
答 案:A
解 析:《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传授犯罪方法属于行为犯,无论被传授人是否进行犯罪,结果是否发生,只要作出了相应的行为均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甲的行为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乙虽利用甲传授的技术,但就乙实施的犯罪,甲乙之间既不存在共同的行为,亦不存在共同的故意,不构成共同犯罪。应注意传授犯罪方法罪与教唆犯罪的区别,教唆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范畴,教唆行为的本质是制造犯意,为引起他人的犯意,教唆犯往往采取劝诱、挑拨、威胁等手段。而传授犯罪方法行为的本质是将犯罪方法传给他人。教唆犯罪的故意是有意识地引起他人的犯意,并与教唆的人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故意内容是有意识地向他人传授犯罪方法,传授者与被传授者不一定具有共同犯罪故意。
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
- A: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
- B:拒绝支付违约金
- C:请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
- D:减少大部分违约金
答 案:C
解 析: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子以适当的减少。根据该规定,C项正确。A项适当减少支付违约金,当事人没有此权利;当事人也不能如B项拒绝支付违约金
4、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 )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其的审查申请。
- A:国务院部门的规定
- B:国务院部门规章
- C: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 D:国务院下属委员会规章
答 案:A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前款所列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据此,A项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申请不能单独提出,必须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这种行为叫做对抽象行政行为的附带审查。
5、 春节快到了,张三想偷点钱回老家过年,于是悄悄到一家属楼附近暗查,正好从该家属楼走出几个派出所民警,于是张三溜走了,张三的行为属( )。
- A:犯罪预备
- B:犯罪未遂
- C:犯罪中止
- D:犯罪既遂
答 案:A
解 析:《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因此,犯罪预备成立条件包括如下两点:第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第二,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张三暗查的行为属于犯罪的准备工作,在准备阶段因为派出所民警的出现导致其无法实施犯罪,属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停止,属于犯罪预备。
6、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 )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 A:5,7
- B:2,7
- C:2,2
- D:2,5
答 案:C
解 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7、下列法律谚语与其蕴含的法学理念对应正确的是()
- A:紧急时无法律:危急时刻不存在法律
- B:造法容易但是执行难: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 C: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 D: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
答 案:D
解 析:A选项是指在紧急状态下,可以实施法律在通常情况下所禁止的某种行为,以免紧急状态所带来的危险,其正当性来源于对人性的体谅。“紧急时无法律”并不意味着紧急时没有法律或者不存在法律,而是意味着法律认可在不得已的紧急状态下牺牲一种法益保护另一种较大或同等的法益。因此,A选项错误。“造法容易但是执行难”强调的是立法以及法律的执行,法律如果不能被执行的话,那就相当于没有法律,也即没有执行力的法律就没有生命,并不是说权利义务的统一。因此,B选项错误。“法律不理会琐细之事”是指刑法具有原则性,即刑法只能以一般人为标准设立犯罪,不可能照顾到社会中方方面面琐碎的事情,琐细之事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犯罪,所要表达的并不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因此,C选项错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说的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不予处罚,也就是不追究法律责任。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A:外国公民
- B: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
- C:外国公务人员
- D:华侨
答 案:B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格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多选题
1、刑事强制措施,是指()为了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用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各种强制方法.
- A:公安机关
- B:人民检察院
- C:人民法院
- D:司法部门
答 案:ABC
2、 根据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的哪些情形,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依法使用武器( )。
- A:实施犯罪后携带枪支拒捕
- B:实施犯罪后携带枪支逃跑
- C:抢夺财物后逃跑
- D:劫夺在押人犯
答 案:ABD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9条规定:“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根据第12项和第14项,A项、B项、D项都正确,根据第3项和第13项,抢夺财物后逃跑的不包括在第9条的范围里,故C项错误。从常识来判断,使用武器是因为具有现实危险性,C项抢夺财物后逃跑,犯罪嫌疑人意图逃避抓捕,并不具有现实危险性。
3、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
- A:政治领导
- B:思想领导
- C:行为领导
- D:组织领导
答 案:ABD
解 析: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最根本的保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
4、有下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 A:马某在饭馆喝醉了酒,在大街上任意殴打他人,并将3个老人推倒致其骨折
- B:陈某怀疑刘某与自己丈夫有染,在刘某下班的路上拦截、追逐并辱骂刘某,情节十分恶劣
- C:周某在某个体商店中连喝带抽,临走还要拿一条香烟,老板稍有不满,周某便将其货柜砸烂
- D:孙某在列车中偶然将窗外掠过的一树影看做有人跳车,遂急忙拉下紧急制动信号闸,造成火车无故停车达15分钟
答 案:AC
5、下列关于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表述的是()。
- A:没有时间限制
- B:一般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0日
- C: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60日
- D:为査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答 案:BCD
6、由决定逮捕权力的部门是()。
- A:检察院
- B:人民法院
- C:公安机关
- D:监狱
答 案:AB
7、下列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 A:经济困难
- B:盲、聋、哑人
- C:未成年人
- D: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答 案:ABCD
8、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A: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 B:非法拘禁成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 C: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 D: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
- E:其他违法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答 案:ABCDE
解 析:《国家赔偿法》第17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故本题全部选项均正确。
主观题
1、执法为民是()的宪法原则在政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答 案: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2、“提高时间效率,减少工作拖延;提高物质效率,降低经济消耗;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减少不合理制度的负面作用”是()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 案:及时高效
3、如何理解宪法的根本法地位?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4、领导派你配合一位老同志,你觉得他方法不妥,怎么办?
答 案:(1)如果我配合老同志一块完成一项工作,我一定会向老同志虚心学习,并承担自己能承担的尽可能多的工作;在生活上也要给予老同志细心的照顾。
(2)如果我觉得老同事的方法不妥,我会换位思考,重新审视、判断,看是否是自己的见解不成熟,如果思考之后,还是觉得老同事的方法欠妥当,我会把我的建议形成书面的资料,并耐心诚恳的和老同事沟通交流,征询老同事的意见,并达成一致。相信在我认真诚恳的工作之后,老同事会改变原来的处理方法。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的尊敬老同事,向老同事学习。
5、老同事当众严厉的批评你服务意识不强,你会怎么看?
答 案:(1)面对老同事的批评,我会虚心接受,当场道歉。
(2)老同事批评我也是对我的爱护,说明老同事对工作非常认真负责,我因有这样的同事而感到荣幸。
(3)我会认真反省自己,查找原因,如果是自己工作做的不到位,那么要加强学习,强化服务意识,多向领导和老同事请教,加强与同事的沟通交流。如果是自己的工作方式和方法的问题,要改变工作方式,学习老同事的工作经验,做好本职工作,和谐同事关系。赢得领导的信任,同事的尊敬。
(4)如果是老同事误会了我,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地点婉转的表达我的意思和感谢,增进彼此的了解,为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6、简要回答宪法是根本大法。
答 案: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精彩评论